招标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> 校园新闻> 招标公告> 正文

- 滁城院公众号 -

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开水器及洗衣机服务项目澄清答疑公告

来源:   时间:2022-01-25 阅读:

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开水器及洗衣机服务项目澄清答疑公告

问题1、企业能力评分系统中,供应商具有ISO45001体系认证证书,得 2 分;供应商具有OHSAS18001 体系认证证书,得 2 分。这两个认证系统都称之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,属于同一评价系统,ISO45001 体系比OHSAS18001规范的内容更全面,ISO45001体系认证目前已取代了OHSAS18001认证。建议得分项取其一,因ISO45001体系更全面,以ISO45001体系为准。或者以OHSAS18001认证为得分项,具有 ISO45001体系的也能得分。

答:具体详见附件答疑文件。

问题2、供应商连续两年纳税等级为A级得3分,B 级得1分,提供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信息。实际情况也有可能是一年A级,一年B级,按照A级或B级打分都不太合适。建议是否可以按照2分打分,更加合理!

答:具体详见附件答疑文件。

问题3、1.供应商具有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,得2分。

2.供应商具有ISO14001体系认证证书,得2分。

3.供应商具有OHSAS18001体系认证证书,得2分。

4.供应商具有ISO45001体系认证证书,得2分

5.供应商具有AAA企业信用等级认证证书,得2分。

6.供应商具有5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,得2分。

注:以上证书认证范围需同时包含:开水器、洗衣机相关内容,且在有效期内,证书应由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(提供监管网络截图加以证明,提供证书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,证书原件中标后备查)。

建议修改为:

1.供应商具有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,得2分。

2.供应商具有ISO14001体系认证证书,得2分。

3.供应商具有OHSAS18001体系认证证书,得2分。

4.供应商具有ISO45001体系认证证书,得2分

5.供应商具有AAA企业信用等级认证证书,得2分。

6.供应商具有5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,得2分。

注:以上体系证书认证范围需同时包含:开水器、洗衣机相关内容,且在有效期内,证书应由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(提供监管网络截图加以证明,提供证书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,证书原件中标后备查)。

答:按原交易文件执行。

问题4、招标文件中“资信评审细则”中“企业能力”要求“3.供应商具有OHSAS18001体系认证证书,得2分。4.供应商具有ISO45001体系认证证书,得 2 分。”

依据:此项评分要求OHSAS18001体系认证证书及ISO45001体系认证证书,我公司经过查阅资料得出,2021年3月,ISO45001体系认证证书代替了OHSAS18001体系认证证书,不再使用OHSAS18001体系认证证书。

答:具体详见附件答疑文件。

问题5、招标文件中第8条“供应商连续两年纳税等级为A级得3分,B级得1分,提供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信息。”

依据:我司认为纳税等级设置为加分项不太合理,这有排除其他企业参标嫌疑。做为一般纳税人,因有的公司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多有抵扣,故有的企业不需交纳增值税纳税,因而A级与B级的并不能衡量公司财务的情况和综合能力。故我司认为此项评分要求有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嫌疑,有失公平公正。

答:具体详见附件答疑文件。

问题6、招标文件“四 比较与评价-6.1资信评审细则-企业能力”中,要求如下:

“3.供应商具有OHSAS18001体系认证证书,得2分。

4.供应商具有ISO45001体系认证证书,得 2 分。”

依据1:此项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OHSAS18001体系认证证书及IS045001体系认证证书,我公司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得出,OHSAS18001体系认证证书和IS045001体系认证证书为同一种证书,OHSAS18001为旧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,IS045001为新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。且旧版 OHSAS18001体系认证证书已于2021 年3月12日起全部失效。目前市场上均为新版IS045001体系认证证书。(后附《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由OHSAS18001:2007转换为IS045001:2018 的相关工作的通知》)

依据2:我公司认为此项评分要求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: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不列情形之一的: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感者歧视待遇:(八)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。”;同时也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二条规定“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、排斥投标人”。

答:具体详见附件答疑文件。

问题7:招标文件“四 比较与评价-6.1 资信评审细则-企业能力”中,要求如下:

“8.供应商连续两年纳税等级为A级得3分,B级得1分,提供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信息。”

依据:我公司认为将纳税等级设置为加分项不合理,有排除中小微企业参标的嫌疑,A 级纳税要求高,中小微企业几乎达不到此项要求,未获得A级纳税等级的企业并不代表存在逃税或未依法纳税的行为,故我公司认为此项要求过于严苛,限制和排斥了中小微企业公平公正的参与此次投标。

答:具体详见附件答疑文件。

招标人:滁州城市职业学院

招标代理机构: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2022年1月25日

CopyRights © 2016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All Rights    Reserved. 备案号:皖ICP备05014940号-1  皖公网安备    34110002000033号 访问旧版 技术支持:博达科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