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> 校园新闻> 通知公告> 正文

- 滁城院公众号 -

关于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

来源:   时间:2021-12-29 阅读:

各部门,各教学院(部):

寒假在即,为保证学校寒假及新学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学生2022年1月1日(星期六)开始分批放寒假,截至1月10日(星期一)教育学院学前、早教、小教专业部分学生全部离校;2月19日(星期六)、2月20日(星期日)学生返校报到,2月21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
教职工2022年1月14日(星期五)开始放假;2月16日(星期三)至2月20日(星期日)为教学准备周,2月21日正式上班。

二、假期工作安排

1.寒假期间严格落实校领导、行政人员带班值班制度。校领导在岗带班,行政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,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,履职尽责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须立即请示报告,并及时妥善处置。各部门、教学院(部)主要负责同志要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。

2.办公室要做好假期公文的收发、传阅、办理等工作,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,做好公车管理及车辆保障,保障日常工作运转顺畅。

3.学生处做好学生安全离校工作,加强学生疫情防控、交通安全等教育引导,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。

4.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,加强后勤值班值守,做好水电保障以及防寒防冻工作。

5.保卫科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,加强门卫值守,加大校园巡查工作力度,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。

6.网络信息中心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,确保校园网安全运行。

7.各部门、教学院(部)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教育引导教职工就地过年,减少出行,教职工离滁离皖要向所在部门、院(部)报备,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,如必须前往,应佩戴口罩。要充分利用假期认真谋划好下学期工作,提前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,保证开学后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。

8.严格执行外出报批制度,部门、院(部)负责同志离滁须向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报批,科级干部离滁须向所在部门、院(部)负责人报批。

9.严格遵守关于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,确保风清气正、文明节俭。

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办公室

2021年12月28日

CopyRights © 2016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All Rights    Reserved. 备案号:皖ICP备05014940号-1  皖公网安备    34110002000033号 访问旧版 技术支持:博达科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