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优化育人环境,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和感染作用,塑造有利于学校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环境,现拟征集学院道路、建筑、景观、湖泊命名,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(一)合法原则。命名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、名誉权。
(二)传播原则。命名寓意应内蕴丰厚、言简意赅、通俗易懂,便于识别、记忆和传播,并对命名涵义附有简明阐释。
(三)传承原则。命名应努力贴近学院“修德立身,精技立业”的校训理念,努力彰显学院办学理念、办学特色,融入学校历史底蕴。
(四)匹配原则。命名应尽可能从校园布局、功能安排等方面考虑,既要体现建筑设施的功能作用,又要格调高雅,寓意丰富,对学生成长成才有激励作用,对学院长远发展有昭示作用。
二、征集范围
校园内主要道路、楼宇、景观、湖泊(详见附件)
三、征集对象
全校师生、离退休教职工,广大校友及关心和支持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。
四、活动时间
即日起至7月31日。
五、投稿方式
(一)投稿形式不限,各部门、系部要广泛宣传,积极组织,调动师生积极性,各系部至少完成1组命名。
(二)投稿时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和详细联系方式,自留底稿,稿件概不退还。
(三)纸质投稿请将稿件邮寄至学院宣传统战部(图文中心629室),电子投稿发送至邮箱:1175396144@qq.com。联系人:郑虹老师,联系电话:0550-3566192。
六、评选办法
征集活动结束后,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作品进行审核、讨论,经学院会议研究后,最终确定拟采用命名作品。
七、其他事项
(一)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,杜绝抄袭,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,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,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。
(二)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宣传统战部负责。
滁州城市职业学院
2021年7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