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> 校园新闻> 通知公告> 正文

- 滁城院公众号 -

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方案

 作者:  时间:2019-06-05 阅读:

根据《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》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面试工作原则

坚持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面试工作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具体组织实施。

三、面试工作程序和内容

1.领取面试通知书

参加面试考生(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),于6月14日上午8:30—11:30、下午14:30—17:30,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(图文中心楼六楼648室,联系电话:0550-3566019),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。

2.面试时间、地点

面试时间: 6月15日上午8:00—12:00、下午13:30—17:30。面试当天上午7:30、下午13:00,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、面试通知书,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护理系B2楼考务办公室报到。不按时报到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面试地点: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护理系B1、B2楼(详见面试通知书)。

3.面试形式及内容

面试包括说课、讲课、技能示范等形式,面试分值为100分。面试形式为说课、讲课的,说课占40%、讲课占60%;面试形式为技能示范、讲课的,技能示范占70%、讲课占30%。

各岗位面试内容,见《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内容》(附件2)和《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课题汇总》(附件3)。

4.面试操作程序

(1)报到和抽签排序。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时报到,接受学院统一的封闭管理,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考生出场顺序。

(2)面试实施方式。根据报考专业岗位组成面试考官组。每组设主考官1名,由其主持面试,各考官根据考生面试现场表现,按照评分标准,独立评分。

(3)面试成绩公布。根据考官评分,由计分员按照规定计算出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,评分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。经现场监督确认,并经主考官审核后,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。《考生面试须知》(见附件4)。

考生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,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

四、有关事宜

1.面试工作严格按照《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》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,监督电话:0550-3566042。

2.面试考官、工作人员、监督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岗,统一接受封闭管理,认真履行职责。

3.面试考官、工作人员、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,须实行回避。

4.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,按照《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》进行处理。

5.对违反操作规定、失密泄密、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、工作人员、监督人员必须严肃处理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本方案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
附件1—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面试名单.xls

附件2—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内容.xls

附件3: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面试题目汇总.rar

附件4—考生面试须知.doc

滁州城市职业学院

2019年6月5日

CopyRights © 2016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All Rights    Reserved. 备案号:皖ICP备05014940号-1  皖公网安备    34110002000033号 访问旧版 技术支持:博达科技